被換親後,玄學主母吃瓜看戲 第174章 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

    虞知意睡了個好覺。

    第二天起來,得知杜子恆還沒回來,她也不覺得意外。

    確切地說,是沒放在心上。

    他回不回來,什麼時候回來,和她其實沒太大關係。

    反正不管他什麼時候回來,都不能改變她的心意。

    做了早課,吃完早飯,她就照例去了刑部。

    按理說曹南村的案子已經結了,她應該儘快將檔案寫好然後交給大理寺,不過鑑於犯人還在尤冰月的手上,她決定再等等。

    嗯

    估計明天,尤冰月就該來了。

    出發去刑部之前,虞知意先畫好了治癒符,穿好官服進了一趟宮。

    彼時皇帝正在上朝,虞知意將治癒符交給了胡公公便出了宮。

    刑部。

    虞知意找出了前幾日就翻找出來的卷宗,也是一樁三十年前的舊案,案情簡單,證人證詞作案動機都具備,就連犯人也承認了罪行。

    唯一的問題就是犯人中途跑了。

    犯人名叫李青苗,是個讀書人。

    而死者是他一家七口人。

    他自小便聰慧,家裡也算小有資產,是以供他讀書不是問題。

    李家共有八口人,祖母李王氏,母親李陳氏,父親李大牛,以及李青苗的兩個哥哥,一個弟弟和一個姐姐。

    這是一個標準的農家,信奉著多子多孫多福氣那一套。

    因為祖上幾輩子都是勤快人,所以攢下了一些資產。

    這一家人里,只有一個人與這標準農家格格不入,母親李陳氏。

    她不是李家村的人,而是幾年前逃難到鎮子上的。

    在逃難之前,李陳氏是富家小姐,家中奴僕成群。

    後來天災降臨,一家人在逃荒的路上死的死逃的逃,還有刁奴打起了主家的主意,想要將主家弄死,霸占了屬於主家的財產。

    李陳氏的父母都死在了刁奴的手上,只有她因為被母親及時送了出去,才能躲過一劫。

    她逃到李家村所在鎮子上的時候身無分文,蓬頭垢面,差點兒餓死。

    路過一條河的時候她因為太餓了而暈倒了在了河邊,落入了河中,被路過的李大牛救起。

    這時代的女子,一旦與外男有了身體接觸,如果不成親的話,就只剩下尋死這一條路了。

    李陳氏沒有辦法,加上見李家也算小康人家,就同意了嫁給李大牛。

    只是,雖然她嫁給了農戶,骨子裡卻還是那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。


    案發的時候,她是最後一個被殺的。

    虞知意根據李青苗的八字掐算了一番,須臾又換了李陳氏的八字,掐算完,她有些唏噓地搖了搖頭。

    這些時日李柔跟在虞知意的身邊,也學了些字,雖然不見得會寫,可認一些日常的字還是沒問題的。

    她隱約看懂了卷宗上的內容,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:「這個李青苗,殺的竟然是他全家?是不是有什麼冤情啊?」

    不是她要為壞人開脫,實在是這事兒太過於匪夷所思。

    彼時,對面的員外郎也來了,聽到李柔的話,搖頭道,「犯人親口承認了,沒有任何冤情。」

    在李柔驚愕的目光中,員外郎也是滿臉唏噓:「小丫頭你年紀小,沒經歷過當年的事,你不知道,這件事當年還造成了很大的轟動呢!」

    見虞知意主僕看了過來,員外郎有些不好意思,但八卦是人的天性。

    何況到了他這個年紀,遇到親身經歷過的事情,總是格外有分享欲。

    再說虞知意來述職的第二天,整個刑部就都準備好了賀禮,雖說礙於男女大防的原因,他們並沒有專門設宴,但賀禮送過去了也算是有了人情往來。

    虞知意見員外郎願意談論當年的事情,也看了過去。

    員外郎今年四十五歲,三十年前十五,正是讀書的年紀。

    學子之間,最喜歡針砭時弊地談論一些時事,當年這件事可是在他們的圈子裡引起了很大的轟動。

    「聽聞李青苗是個儒雅有風度的人,在路上就算看到一條受傷的狗,都會伸出援手。所以案發之後,即便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他,官府也不相信。要知道,他當時可是年僅十八就考中了秀才,本該有著大好的前途!」

    「不管是誰,都不會覺得他會做這種自毀前程的事情,何況死的那還是他全家。」

    「何況他還是最年輕的秀才公,再努力一把,說不定能成為所在的寧州最年輕的進士,這對於任何一個郡城來說,都是一大功績,郡守自然不願意冤枉了人才,他以為李青苗是被人威脅了才會擔下這個罪名,不料,李青苗直接拒絕了他的好意,還跑到大街上對所有人宣揚,說他就是李家村殺人案的兇手。」

    員外郎直搖頭,嘖嘖道:「你們不知道,那李青苗曾經是我們那幾屆學子裡的表率,每個學堂的夫子教育自己的學生的時候,都會拿他做例子。但這些事情發生之後,那些曾經用他舉例的夫子都覺得自己丟了臉,好長一段時間都不敢再出現在人前呢。」

    李柔嘴巴微張,困惑極了:「他為什麼要殺害自己的全家人啊?」

    員外郎搖搖頭:「不知,他沒說,後來也沒有了審問他的機會。」

    「此人非常聰明,在押解去衙門的途中,他竟然利用高超的開鎖手段打開了牢籠,趁著夜色殺死了那幾個負責押送他的官差,成功逃脫。並且,這一逃就是三十年。」

    虞知意糾正:「不,不是三十年,而是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。」

    員外郎一怔。

    李柔不解:「小姐,這有什麼區別嗎?」

    十一個月零二十八天,和一年也沒什麼差別了吧?

    不對,有差別,這個時間,說是已經過去三十一年了也說得過去。

    虞知意淡淡道:「當然有區別,根據《盛律》,超過三十年未能破獲的案件,會被視為失效案件,大理寺和刑部都無權再去追溯。」

    這也是為何,那些陳年舊案都是從三十年前開始清算。

    其實準確來說,並不是三十年前,而是從三十年十一個月零三十天的這一天開始計算的。

    一旦超過了這一天,從前的案子就算是自動失效了,即便犯罪嫌疑人就站在大理寺和刑部的人的面前,也不能再追究。

    這也是為何虞知意會突然改變主意來刑部述職的原因。

    她看過《盛律》才知道這一點,她不想讓更多的陳年舊案的真相被永久埋沒,讓更多的惡人逍遙法外。

    能為這些受害者伸冤,也是大功德。一筆閣 www.pinbige.com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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